2024至202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13:20:45
根据国家以及省课程方案要求,现就2024至202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2025年1月17日(腊月十八)。
1.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一、二年级2025年2月13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一)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二)统筹期末质量监测工作。各县区期末考试时间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落实考试管理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各校要落实等级评价制,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数和排名。
(三)切实做好师生减负工作。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上自习。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引导学生通过动手动脑,提高实践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地各校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学校放假安全不放假”的要求,周密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以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用电用气安凯发国际官网全、网络安全、校外培训安全、雨雪冰冻天气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法定监护意识。
(五)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各校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家长保持常态化密切联系,向家长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建立良好亲子关系。要特别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学困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假期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帮助和指导。要开展有效的预防性心理辅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针对重点关注的学生,家校协同,做好家访工作。
(六)各校应提前做好本单位的师资调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教学用书配备等工作,提前三天组织教职工返校,开展集中备课等,确保新学期如期开学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