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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国际:山东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招2至3岁幼儿

发布时间:2025-02-15 01:28:49

  2月1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新黄河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且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应不超过20人。

  广泛开设托班,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争取今年年底,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将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与学前班一样给予财政保障;幼儿园开设托班免缴增值税;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单位可报销照护孩子的部分费用

  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可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

  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管理,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托班教师享受同等激励保障待遇;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更好质量

  “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39所、新增学位32万个。截至2024年底,全省幼儿园总数达1.97万所,在园幼儿254万人,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低价优质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特别是农村地区,我们推行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改革,92%的乡镇幼儿园实现了“镇村一体化”管理,有力提高了农村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

  把普惠性幼儿园保障做实。建立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确定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710元。强化保教成本监审机制,确保合理收费,要求每3年开展一次保教成本监审,每3—5年进行一次保教费动态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十四五”以来,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9.10亿元,惠及困难儿童74.33万人,为9.0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2.39亿元。强化师资配备,为幼儿园单独设置1%的正高级岗位比例,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至10%。

  把科学保育教育水平做优。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出版《幼小衔接指导手册》,公布49项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持续强化幼小衔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确保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让孩子的童年充满阳光和欢乐。

  把普及普惠县创建做强。近几年来,全省已有5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验收,2025年又有31个县(市、区)申请创建,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这些地方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方面都整体得到提升,辖区内的孩子享受到更加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

  近期,山东锚定家庭育儿需求,打破壁垒,推进政策贯通,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托育质量的重点。

  扩容托幼融合“增托位”。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同时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凯发国际娱乐官网入口网址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突出惠民利民“减负担”。要求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按普惠性价格收费。坚持“财政支持一部分、税费减免、单位分担”原则,将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与学前班一样给予财政保障;幼儿园开设托班免缴增值税;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单位可报销照护孩子的部分费用,切实减轻孩子养育负担。

  注重科学照护“保安全”。由于2—3岁幼儿身心较为脆弱,需要更加专业精心的呵护保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幼儿园可以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为托育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拓展保障措施“促发展”。将托班幼儿与学前班幼儿一并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管理,与其他幼儿一样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将托班教师与其他教师一样也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同等激励保障待遇。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更好质量。

  2—3岁的孩子身体发育水平较低,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不强,需要更精心细致的专业照护,这对托班保教人员来说是一个挑战。为了确保每个幼儿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照顾,首先严控托班班额。目前,幼儿园小中大班班额一般是25人、30人和35人。要求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一般人数应不超过20人,这一标准比幼儿园小班班额要小一些,目的就是既能确保教师有足够精力关注到每一名幼儿,又能和幼儿园现有班额配置形成梯队模式,保障幼儿园稳定有序发展。

  二是配齐配强教师。《若干措施》将托班幼儿数量纳入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岗位设置基数,要求幼儿园托班要参照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配齐配强保教人员,有效保障了公办幼儿园的师资配备。目前,山东省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是1:6—8。各园可暂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按照托大班不低于1:7的比例配备保教人员,可以是“两教一保”(即:两名教师、一名保育员),也可以是“一教两保”(即:一名教师、两名保育员),具体情况可由幼儿园根据托班婴幼儿实际情况确定,为幼儿提供更精细化的科学照护。

  三是提升专业能力。鼓励更多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将托班教职工一并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将幼儿园开设托班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纳入省级教改课题选题指南,持续提升托班教师和保育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强化家园共育。充分发挥幼儿园家委会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探索开展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既能让家长走进幼儿园陪伴孩子快乐成长,又能一定程度协助托班教师开展照护工作。

  如何提供普惠的托育服务,成为群众和社会的新期待。一方面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托得起”。具体来说,一是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将幼儿园托班幼儿与其他学前儿童一样,都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尽可能为家庭分担部分费用。二是实施税费减免,对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都进行免征增值税,尽可能减少幼儿园费用支出,让利于民;三是创新托育费用单位分担机制。为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若干措施》规定,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时,托育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来说,报销的标准最高可达幼儿园报销比例的2倍(比方说,某地对幼儿园保教费的报销比例为30%,则托育费最高可报销60%)。由于全省各地托育收费标准不同和单位差异,具体报销标准由职工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另一方面要切实保证托育质量,确保“托得好”。在托育队伍专业化方面,《若干措施》对托育人才培养进行了职前职后一体化考虑,从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教科研三个方面系统规划了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高校、职业院校和幼儿园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责任。在幼儿园保教服务方面,要求幼儿园要按照《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遵循2—3岁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制订科学的托班保育方案,合理安排一日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同时,还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切实提升托班保教质量的科学性、有效性。